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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全面取消住房限购

2023-04-29| 来源:互联网| 查看: 317| 评论: 0

摘要: 近日廊坊市公布的《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六条措施》明白卡显示,廊坊优化调整住房限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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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廊坊市公布的《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六条措施》明白卡显示,廊坊优化调整住房限购、限售政策。取消户籍、社保(个税)等方面不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的限制性购房资格条件。对招才引智高端人才、招商引资企业高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随迁人员购买首套房时,按照本地户籍对待。对“北三县”和环雄安新区周边县(市)等重点区域,取消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的住房限售年限要求。

  记者查询廊坊市人民政府网站发现,《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六条政策措施》已于2022年6月17日公布,共涉及六条措施,但其中第一条措施并未对外公布。

  其他五条措施包括,满足房地产业合理资金需求、充分保障引进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提高房地产交易服务水平、打通安置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与存量商品房的通道、用好绿色建筑金融政策支持。

  其中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及时满足融资需求。合理确定并推进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力争2022年8月份全市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4月份下降3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进一步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拥有1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加大对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投放力度。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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